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近期开展了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模块规定2019级本科不低于3分,2020级专科不低于1分。
经学生自主申报,化环学院受理申请并严格审查,现将2019级本科、2020级专科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4月23日前反馈至学院。
联系人:唐老师 13886830667;周老师 19872068283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