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2021年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开展了2017级应用化学本科专业学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学生按照文件要求提供了申报材料,院学工办进行了初步审核和汇总,现将我院2017级应用化学专业学生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4日-26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同学可以向学院电子邮箱(2470083664@qq.com)或教务处电子邮箱(jwc@hjnu.edu.cn)反馈。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