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意愿,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我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 勇 龙德清
组员:王锋尖 唐传球 李业梅 毕秀成 李 莉 柯尊伟 郭颖颖
二、转专业对象
转入对象:我校2020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可转入专业条件
1.对化学、环境工程、生物科学等专业由浓厚的兴趣;
2.学生确有专长(如获得校级以上与特长相关的奖励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著作或作品),转专业有利其特长发展或个人发展;
3.在原专业院系表现良好,无违纪现象;
四、不可转入专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转入:
1.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适合动手实验者;
2.对化学试剂有过敏史者;
3.有违纪行为,受过纪律处分者;
4.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按规定执行;
5.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五、接收专业及人数
1.接收专业:应用化学、环境工程、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教育专业。
2.接收人数:不限。
六、转专业考核办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由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时申请人进行自我介绍、阐述转专业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考成绩单及参加校级及以上活动的奖励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由面试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七、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转专业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才能录取。
八、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9日-11月10日,学院将转专业申请时间、工作安排等通知学生;
2.11月11日-11月13日,学生递交申请(向原所在专业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递交申请材料)
3.11月16日-11月18日,转出二级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
4.11月19日,转出二级学院汇总申请材料,并转至教务处(电子稿+纸质稿);
5.11月20日,教务处按申请转入专业整理申请材料,并转至转入二级学院;
6.11月23日-12月3日,转入二级学院按方案实施考核等环节;
7.12月4日,转入二级学院汇总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电子稿+纸质稿);
8.12月7日—12月11日,教务处官网汇总公示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9.12月14日—12月31日,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发文;
10.学期结束前一周内,批准转专业学生到新专业报到。
九、咨询电话、地点、人员
地点: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文A803)
电话:0719-8846131
人员:吴小龙 张梦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