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落实落细防疫措施,规范公开招聘考务组织工作,确保我校公开招聘考试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招聘学院 |
招聘岗位 |
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
面试时间和地点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实验员岗 |
1.地点: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请报名实验员岗、化学专业教师岗和化学教学论教师岗的考生分别于5月31日13:30、6月1日7:30和6月1日13:30到崇文楼A808教室,现场资格复审。 2.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张老师;0719-8846131、13636234373。 3.汉江师范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网站地址: |
1.面试时间:5月31日14:30-18:00 2.面试考场:崇文楼A806 3.备考考场:崇文楼A808 |
化学专业教师岗 |
1.面试时间:6月1日8:30-12:00 2.面试考场:崇文楼A806 3.备考考场:崇文楼A808 |
化学教学论教师岗 |
1.面试时间:6月1日14:30-18:00 2.面试考场:崇文楼A806 3.备考考场:崇文楼A808 |
二、防疫要求
1、按照防疫要求,所有考生进入校园和面试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学校须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7天以内),“健康码”为绿码。学校按照教育部防控疫情“五个一律”进行入校体温检测,考生面试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面试的症状,需立即就医。不能在当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请于5月29日上午到十堰,学校将于5月29日下午统一组织考生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3、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资格复审地点,迟到或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考生不能入场,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每位考生须提供一份近期行动轨迹书面材料(附件2)。
5.为减少考生与其他住宿人员接触,需要在十堰进行住宿的考生,请到学校联系的酒店办理住宿,费用考生自理。
6.考生进出我校,必须在校门口进行登记,请考生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原则上考生面试结束后30分钟内离开校园。
7.部分岗位考生人数较多,疫情期间根据相关规定,请自备饮用水和零食。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资格复审地点,并提供身份证、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研究生证、三方协议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或招录资格。对资格审查结果若有异议,请按照公告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四、对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友情提示
1.请考生提前与学院沟通对接相关事宜。
2.请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疫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政策咨询电话:
0719-8846018(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719-8846011(汉江师范学院纪委)
感谢各位考生关注。
附件:1.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2. 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
汉江师范学院
2020年5月20日
附附件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教师和实验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一、实验员岗位,通过资格5人
杜永 唐敏 刘沛 钟韩珊 冯蕊
二、化学专业教师岗位,通过资格11人
付中鑫 李蒙蒙 李明玉 马菁菁 乔楠 舒苗苗 谢彦东
朱元荣 宋肖 李小雅 马慧芳
三、化学教学论教师岗位,通过资格4人
梅蕊 胡梦龙 武盼盼 帅丽丽
附件2:
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参加2020年 月 日汉江师范学院组织的
岗位面试考核,现将本人来学校参加考核的行动轨迹记录如下,并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均属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考生行动轨迹记录
序号 |
日期 |
本人行动轨迹 |
备注 |
1 |
5月 日 |
|
|
2 |
5月 日 |
|
|
3 |
5月 日 |
|
|
4 |
5月 日 |
|
|
5 |
5月 日 |
|
|
6 |
5月 日 |
|
|
7 |
5月 日 |
|
|
8 |
5月 日 |
|
|
9 |
5月 日 |
|
|
10 |
5月 日 |
|
|
11 |
5月 日 |
|
|
12 |
5月 日 |
|
|
13 |
5月 日 |
|
|
14 |
5月 日 |
|
|
填写说明:1、“本人行动轨迹”:十堰市城区、各县市区、全国各大城市名称;
2、出市、市区外、出省、省外、境外,以上5类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
3、请考生在考试前填写此表,本人签名,于面试当天交本考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