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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汉江师院关于开展2016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0     作者:admin   点击:[]

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14号)精神,为组织好我校学生的专升本推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普通专升本推荐对象及报名条件
2016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推荐对象为:我校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2.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能如期毕业;3.身体健康;4.交清专科阶段一切学费。
 
二、 普通专升本报名及考试时间
1.专升本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持《2016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教务处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报考院校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529日前,每名学生限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见各专升本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2.专升本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定在2015625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安排在626日)。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三、普通专升本工作要求
普通专升本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要求,精心组织,切实保证专升本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各教学系成立专升本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和开展好2016年高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强化对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监管和督查。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纪光录
副组长:陈俊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进 王绍明 王道国 方斌 邓乐斌
刘成 刘丹萍 孙勇 孙仁丕 李岱 肖嵘 何统洲 陈梅 周新直 郑传芹
胡金波 聂在垠 索俊颖 党家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教学系成立专升本工作专班,由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组成,并明确一名系领导作为专升本工作联系人。工作专班名单于520日前报教务处。
2.广泛宣传。一是由教务处通过网站和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及时发布省教育厅和专升本举办院校的招生信息。二是由党委宣传部利用广播、校报、网络等发布各院校招生信息和政策。三是由教学系充分利用一切方式将专升本工作信息告知每一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
3.周密部署。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详细的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对于报名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应急预案,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报考环境和学校的稳定。
4.优质服务。由教务处负责为学生提供省教育厅和各举办院校发布的准确信息,杜绝非法专升本招生信息;由各教学系负责为本系报考专升本学生及时准确打印已修课程成绩单;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对已被本科院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档案进行集中整理,按要求向有关录取本科院校移交,并做好已录取专升本学生信息的汇总统计,交档案室存档;被本科院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迁移等手续。各教学系和有关职能部门不得在专升本工作中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明确责任。学校主要领导是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普通专升本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专升本报名审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学系组织报名(2016520日前)
首先由报考学生在湖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be.gov.cn)查询、下载《2016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2016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2016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2016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信息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等材料和信息,然后填报《2016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按照举办高校要求手写或打印),并在相应位置贴好个人登记照片(2寸正面免冠照片),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申请表》交至所在教学系办公室。
同时,由保卫处、学工处负责向各教学系和教务处提供受纪律处分学生名单(含电子文档);由财务处负责向各教学系和教务处提供欠缴学费学生名单(含电子文档);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向教学系和教务处提供学生高考报名号(含电子文档)。
接下来,由各教学系负责对专升本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先安排专人在本系报考学生申请表上填写学生高考报名号,再将《2016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报名资格初审表》(附件1)、《2016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以及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汇总,报送至教务处。
2.教务处集中审核(2016521一25日)
根据各教学系、财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工作处等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由教务处负责对报考专升本学生进行资格复审。
3.考生有关专升本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的安排与要求以省教育厅和各举办院校通知为准。
 
       
                                                                                           汉江师范学院
                                                                                          201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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