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 郧阳师专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任教师(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或拟聘教师,在职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二、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具备的基本条件
1.师范类毕业生
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从事汉语教学的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身体健康要求:合格以上。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体检鉴定表。
思想品德要求:合格以上。
教学能力要求:合格以上。
2.非师范类毕业生
除具备师范类毕业生的条件外,还需具备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三、工作安排
1.个人书面申请时间:2013年4月1日—7日
2.申请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12日以前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准备材料时间:2013年4月13日—25日
4.体检时间:2013年4月13日—14日
5.教学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4月28日
6.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5月8日
7.现场(学校组织人事部办公室)确认时间:2013年4月26日—5月13日
8.交材料时间:2013年6月4日
四、有关要求和问题处理
1.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任教人员,需提供近两个学期的授课课表和与组织人事部签订的授课协议。
2.申请人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3.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本人填写,教学系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
4.教学能力测试,由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面试、试讲。
5.普通话免试对象:(1)年满55周岁;(2)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6.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教育系》、《心理学》培训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附件一《2013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的有关内容;网报时,真实地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相关栏目的信息,并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和网报密码。
8.申请人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的近期免冠照片,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9.遗失和毁损的证书补发和换发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二)原件二份;
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损毁证书,以归档备案。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0月9日—2013年10月25日
交材料时间:2013年11月6日以前
附件:1.2013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主题词:人事 高校教师资格 认定 通知
郧阳师专校长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2013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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