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8     作者:admin   点击:[]

教学系:

2012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组织开展,现将本次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主要为十堰校区已修完普通话和教师口语等课程的部分班级学生,丹江校区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①统测考生:中文系2011级文秘专业、新闻专业;外语系2011级英语教育专业、学前英教专业各班;政法系2011级法律专业、酒管专业、旅管专业各班;数学系2011级数学教育专业、会计专业、投资专业、物流专业、营销专业各班;教育系2011级学前教育专业各班;物电系2011级物教专业、电技专业、机电专业各班;计科系2011级计应专业、图像专业各班;化学系2011级化教专业、生教专业;艺术系2011级建筑专业、装潢专业各班;体育系2011级社体专业学生。

②2010级要求参加升级和补测考试的学生。

③普通话等级未达标的教职工及需要参加升级测试的教职工。

二、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7日——9月21日,逾期不予办理。

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1、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址:。学生本人须认真核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个人照片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学生以班为单位到各教学系办公室领取考生信息校对表,其中①类各班只需已网报考生本人在校对名单上签名确认个人信息,然后将名单交回各教学系进行报名确认;②③类报名参加补测和升级考试的人员须到各教学系领取报名表登记报名,然后到财务处交费,凭财务收据到教学系办理确认手续。

3、教职工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登记照电子照片报名,在财务处交费后到教务处语言文字科确认报名。

未办理确认手续者,网报信息一律无效。

四、收费标准

依文件规定,学生收取测试费25元/人·次,教职工收取测试费50元/人·次。

说明:首次参加统一报考的学生免交测试费(即①类考生),无故不参加统一安排的报考且未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下次报考时以补测论处,须按规定交费。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2年十堰市科普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