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关于选拔与首都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的通知》、《关于选拔协同提质计划联合培养本科生的通知》和《汉江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实施方案》要求,我院开展联合培养本科生初评工作,经过学生申请、学院评议,拟推荐沈方旭等5位同学作为联合培养本科生上报学校,具体名单如下:
首都师范大学(1名):沈方旭
湖北师范大学(4名):张步玮、易湘、刘翠红、曹欣钰
公示期为6月19日至2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到化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19-8846131。
特此公示。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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