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2021级专升本学生进行第二课堂成绩认定的工作安排,以及《汉江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汉江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管理补充办法》的要求,经个人申请,团支部初审,学院团委审核,化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认定工作组审定,现将学院2021级专升本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5月19日-5月21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及时向学院反映,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周老师 19872068283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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