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幼儿园、及驻校各经营单位:
近日,湖北省召开了全省冬春防火电视电话会,会议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作了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消防工作实际,学校决定集中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以“平安校园”创建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系统整治火灾隐患,全面落实消防责任,进一步提升我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切实提高全体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着力增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稳定,力争实现火灾零事故的目标。
二、方法步骤
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15年11月中旬开始,到2016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1月中旬)
校内各部门、幼儿园、驻校各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宣传发动,迅速开展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活动,摸清责任区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1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中旬)
各部门在自查自纠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和学校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本着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原则,彻底消除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实行半月一报制度,各部门要在每月15日和29日将集中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学校保卫处。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6年1月下旬至2016年3月底)
各部门要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回顾,查找漏洞,防止隐患回潮。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巩固工作成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在2016年3月28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学校保卫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鄂政发[2014]3号)和省教育厅一系列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近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及时解决责任区内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抓”的工作机制,按目标管理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出现盲区。
(二)源头治理,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研判分析,立即组织一次认真、全面、细致的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部位包括学生公寓、教工宿舍、办公区、食堂、实验实训室、图书馆、教学楼、配电房、商店超市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消防通道的疏通情况,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物周围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特别是新出现的逃避智能限电检测的装置);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违规使用液化气及存放气罐情况;实验室易燃、易爆等危化品是否规范存放;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及裸露未套管现象;特种设备检查维护是否正常开展,操作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持证上岗等。
(三)注重宣传,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各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校园网、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演讲、校园广播、宣传栏、办黑板报等形式,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运用重特大火灾事故等典型案例,广泛深入地开展警示教育;各部门要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宣传、演练、检查等活动,使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等知识;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防火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
(四)突出重点,加强应急值守和重点部位管理。
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值守组织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流程,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尤其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违章使用电器、私搭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烧炭取暖。
郧阳师专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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