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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2-2013年职业教育科研

发布时间:2012-03-31     作者:admin   点击:[]

 

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2-2013年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教职研〔2012〕2号

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2-2013年职业教育

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各职业院校:

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3月20日起组织2012-2013年度全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2012-2013年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工作。

一、课题承担单位(职业院校)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遵守《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二、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湖北境内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院和教育科研机构的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点课题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具体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名。

三、本次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的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一般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否则不予受理。一般课题申请人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反映当前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写教材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只能从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之中选择一个课题进行申报。

四、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同一课题,各职业院校不得重复申报,各市(州)不得超过2个单位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在研的省级及以上其他教育研究机构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

五、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网络评审。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本次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课题研究成果要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所有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均包括研究报告。

六、本次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12年3月26日起至4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申请材料送交所在市(州)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由其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至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联系人:孙晓敏、刘群,联系电话:027-87328190)。未设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由市(州)教育局集中报送。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课题申请材料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不受理个人和市(州)中职学校直接报送的课题申请材料。

七、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评审书》)均可从湖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网址:http:// hbzc.e21.cn)下载。申请人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并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申报。纸质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每份单独装订,并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hbszjzx@yahoo.cn)。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

八、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进行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时,请参照《湖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立项通知书为准。鼓励各职业院校(单位)对项目申请人给予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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