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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6     作者:admin   点击:[]

教学系: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校领导在3月23日下午召集了组织人事部、学工部、宣传部、教务处、教学系及后勤集团负责人,对目前我校的课堂教学管理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强调学校要落实教学主体地位、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为此,从本周开始,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学校要求各教学系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含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规范:

教师应做到:

 1、上课时备齐教案、教材、仪器设备等基本教学材料。

2、依据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和教室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随意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3、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无特殊情况,不能坐着授课。

4、本人课堂上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活动。

5、以各种方式清点学生人数,核实记录迟到、缺课、早退学生名单。

6、规范教学环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教学,并有责任维护课堂的教学秩序。要切实负起管理课堂纪律的职责,对于学生上课聊天、睡觉或从事与课堂学习无关等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要敢于提出批评;对纪律特别差的班级或学生,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学生所在教学系。

学生应做到:

1、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凡一节课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10分钟)者,以旷课论处。旷课达该门课程课时1/3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该生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2、衣着整洁,仪表端正,形象健康,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学场所。

3、尊重教师,上课前向教师行上课礼。

4、上课认真,未经任课教师允许,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上课无关的活动;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5、讲究卫生,不携带早餐、零食进入教室(饮用水除外);不在教学场所随处乱扔垃圾纸屑。

6、爱护教学设施,不破坏教室门、窗、桌椅、黑板等设施;多媒体教室、活动教室的钥匙及时归还;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教学楼活动桌椅搬出教学楼。

二、课堂教学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郧阳师专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发[2007]31号),对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照程序严肃处理,全校通报;对发生违纪现象而教学检查未发现的的,其他教师和学生可直接举报。

2、建立校、系两级课堂教学抽查周报制度。各教学系和教务处分别成立课堂教学抽查领导小组,教学系教学检查组每周不少于3次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并认真做好记录,于每周五下午18:00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对课堂规范做不到位(“上课礼”执行情况、手机不关机、课堂考勤不严、纪律太差、学生到课率低、教学效果差)的课程教师和班级每周进行全校通报,系教师责任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对任课教师做出处理。

3、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领导干部听课是加强对教和学的全面了解和质量保障,提高教学管理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中教学系、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必须每月按要求听课,辅导员、班主任也应当深入教学课堂听课。

4.严格落实课堂考勤双向考核制度,教师上课应加强点名,坚决执行学生课堂考勤与课程考试资格挂钩的决定,对课堂旷课达该门课程课时1/3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该生不能参加正常补考;学生对教师上课的情况也应做好详细记载,并定时交到教学系。

三、其他事项:

上一条: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2-2013年职业教育科研
下一条:关于参加华中师范大学专家讲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