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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4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依据《汉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汉师校发〔2019〕3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教〔2021〕118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期末考查 17 周 (12 月 19-23 日)

校内公选课考查 17 周周六 (12月24日)

公共课考试 18 周 (12 月 26-27 日)

专业课考试 18 周 (12 月 28-30 日)

二、考核要求

1.期末课程考核的申报,须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申报。

2.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必须采用统一的考核方案,采用纸质笔试形式的须在同一时间进行。公共课中面向同学院的同一门课程应采用统一的考核方案。

3.考查课在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考查或与学生协商时间进行,原则上在原授课时间、地点安排考查,如需将几个专业或者若干班级统一进行考查,由学院与教务处沟通协调后安排,避免出现冲突。

4.重修学生与正常考试的学生一同参加考试,如本学期开设了重修学生所重修的课程,则学生跟班一同参加考核,如本学期未开设重修学生所重修的课程,则学院为重修学生单独组织考核。所有重修学生都必须参加考核,如重修课程考核与本人正常考核冲突,重修考核可以申请缓考。

三、考试命题

1.命题应符合意识形态要求,不得出现政治性、常识性错误。应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既考知识,也要考能力,试卷中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占 70%左右,灵活且有一定难度的综合应用题目占 30%左右。

2.期末公共课试卷提供 A、B、C 卷,专业课提供 A、B 卷,难易程度要相近,题型、题量要基本相同,且试题重复率不得大于 10%。近三届试卷重复率小于 30%。

3.命题要有一定信度、效度、难易度和区分度,考核成绩要能准确反映试卷的难易情况,拉开差距,呈正态分布,控制不及格率小于 15%,优秀率不高于 20%。

4.试卷命题前要细致认真编写双向细目表,考试试卷务必严格履行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院长审定制度,填写试卷命题和印制审核单。考试试卷应符合考试大纲要求,注重能力考核和过程考核,不用试卷笔试的课程考核前要进行考核方案审批备案。

5.课程命题要注意命题要求,符合命题规范,必须按照学校试卷规范和模版进行。

四、制卷与保密

1.公共课考试的制卷、封装工作由教务处和开课学院(安排2 人)共同负责,专业课考试的制卷、装袋工作由各学院负责,需提前与教务科协调时间以免冲突。试卷印制完成后必须装袋、密封,做好登记。

2.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为试卷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专业课试卷的印制与保管。要加强命题、审核、制卷、保管、分发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3.命题人须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对试卷严格保密;制卷人要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不泄露试题内容,及时销毁废卷;试卷保管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卷保密工作。非考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触试卷信息。

五、考试组织

1.期末考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 2 个小时,专业课统一安排在上午 8:00-10:00、10:30-12:30,下午 14:00-16:00、16:30-18:30,晚上 19:00-21:00。每个班每半天至多安排一场考试,每天不得超过两场考试。

2.考前要以多种形式发布考试须知和考试安排,要提前布置考场,粘贴门贴、桌贴,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警示标语等。

3.考试使用教室原则上为本学院自习教室,考试教室不够的可向其他学院借用,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教室卫生。

4.考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开展形式多样的考前诚信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诚信应考,提醒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5.要选派认真负责的本校专兼职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参加考务培训后方可上岗。监考教师与参考学生的比例不高于 1:20。 涉考人员必须签订履职尽责承诺书。

6.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院要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教务处将组织专人巡查。

7.各学院要制定专业课考试考务手册,明确考试组织和人员分工、科目安排、考场安排、监考安排、考场操作规范、考生须知等内容,保障考试组织的规范性、有序性。同时,开考前需将最终版本的考务手册交教务处备案,考务手册也将作为后期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依据。

六、阅卷与成绩录入

1.阅卷按照《评分标准》相关要求进行,严谨细致,认真做好流水阅卷的记录和审核工作。

2.任课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时,既要注重课后作业、单元测试、期中考试等过程性评价,也要注重课堂研讨、案例分析、成果汇报、课堂表现等表现性评价。

3.试卷评阅、审核无误后,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并提交学生成绩表及成绩分析表,每门课程的成绩分析表放在学生成绩表下面,做到一一对应。

4.课程考核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及期末成绩所占比例,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设置。

七、其他

1.严格依照通知要求,科学制订课程考核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精心部署、认真准备,确保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各环节万无一失。

2.各种表格填写务必规范、准确、美观,不要擅自改动,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

3.加强考试档案建设,考试结束后需将考核通知、考务手册、考试安排表、考场记载表、考试试卷等材料分本科、专科,按考试类别、考试时间进行归档。

4.考试课和以试卷形式的考查课需做试卷分析,所有课程需做成绩分析。

5.考试各环节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教〔2021〕118 号)进行,相关表格和要求以此通知附件为准。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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