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为提高实习质量,加强实习工作的管理,学校决定开展实习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 年 11 月 8 日—11 月 18 日
二、检查内容
1.各学院应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检查分组名单,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实习检查。
2.检查实习学生到岗情况,了解实习学生每天的考勤。
3.检查实习单位的安排情况(是否分配指导教师、落实办公场所、安排实习任务等)。
4.检查实习学生《教育实习手册》填写情况,检查实习学生听课记录、教案、班主任工作的材料记录情况;了解实习带队教师工作情况、检查《带队教师工作手册》填写情况。(每个实习学校检查人数不少于该单位实习生总人数的 20%)
5.了解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知识、问题解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加强“十进十建”教育力度,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不断深入学生心中。
6.对实习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理念,做好人、财、物的安全管理,关注实习学生身心健康,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7.召开带队教师、实习学校领导和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参加的实习检查座谈会,充分听取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实习学生的实习体会和感悟,做好相关记录,留存会议照片。
8.各学院要通过对分散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负责人实地检查、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学生实习的情况,详细记录实习生的实习岗位、实习过程,收集各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反馈意见。
三、检查要求
1.检查小组积极关注实习单位领导和教师对我校实习学生情况的反馈,主动与实习单位交流,了解实习单位对我校学生实习质量以及对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过程的意见和建议。
2.检查小组要重视实习学生反映的问题,充分了解情况后做好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3.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应填写《实习检查情况记录表》《实习检查登记表》,对检查内容进行梳理、总结,及时整理检查记录、照片等材料,并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之前提交教务处备案。
教 务 处
2022 年 11 月 10 日